鄉(xiāng)村治理的關鍵是對中國鄉(xiāng)村社會結構的基本特征能有正確把握。要認識中國鄉(xiāng)村的基本特征,離不開對中外村落社會的比較研究。研究比較中日傳統(tǒng)村落的構造特點、結合原理等,有助于更加清晰地發(fā)現中國農村的特征,把握當下中國鄉(xiāng)村治理的重點。
村落結合的“密”與“疏”
本文提到的中日傳統(tǒng)村落是指在兩國前近代就已經形成的能夠反映兩國村落最基本特征的典型村落。就其時間和空間而言,中國的傳統(tǒng)村落是指在清代中期以后形成的鄉(xiāng)地制農村,即自然聚落與行政統(tǒng)治單位基本一致的華北村落(中國幅員遼闊、村落地域性差別較大,限于研究積淀與筆者的能力,這里僅就華北地區(qū)的村落研究作出分析)。日本傳統(tǒng)村落則是指近世幕藩時期的農村(ムラ),由于日本東西部地區(qū)的村落結構不盡一致,本文主要以近畿地區(qū)為分析對象。
日本近代村落起源于中世后期的惣村。在幕藩體制下,由于實行村請制(村落承包)、村切制(確定村落邊境),農村的共同體性格進一步強化。在農村內部,事關村落全體的道路、山林、日役(勞役)、稅負及役員(干部)的選出等,全部由“村寄合”(村落全部家庭的家長會)決定。這種決定往往是“模糊的一致”,體現了村落的一體性。明治時代實行的町村制將農村進行合并,建立了相當于數個農村的行政村,但農村的獨立性質并沒有喪失,行政村成了舊農村的聯合體。正如社會學家福武直所指出的,日本近代化過程中,村落雖然發(fā)生了種種變化,但在團結、安定的名義下,掩飾了村落內部階層矛盾的規(guī)范性力量并未從村落消失。明治末期以后,為了村落的穩(wěn)定,這種實行“村寄合”以來的傳統(tǒng)即全體一致的決定方式依舊一脈相承。
中國近世以來的村落曾長期實行里甲、保甲制。到清代中期以后逐漸開始實行鄉(xiāng)地制度。里甲、保甲制是由國家對村落進行直接編制和統(tǒng)治。鄉(xiāng)地制則是在里甲、保甲制崩潰后實行的由地保、地方、里書、村正等構成的半官方基層管理組織來控制自然村落。中國自帝制以來,縣以下一直采取一種半官方統(tǒng)治,施堅雅稱之為非正式政治統(tǒng)治,而孔斐力則將之歸于士紳統(tǒng)治。其特點是國家將基層社會的統(tǒng)治委托于由財力、學問、血緣、聲譽和能力等因素決定的鄉(xiāng)村精英,精英們以個人為中心形成地緣、血緣和業(yè)緣關系,由此來控制村落,保證國家稅賦和勞役的完成,貫徹國家教化,組織地方社會,調節(jié)民事糾紛,維護村落的安定。在中國村落中的所謂自治是由精英們承擔的,并沒有由村落全員決定事情的習慣。若將中日村落社會構造加以對比,便可更加清楚地發(fā)現中國傳統(tǒng)農村的特征。
其一,與以上所述的日本農村(ムラ)的“村寄合”不同,中國村落是由少數會首管理的。村落中的事項全部由會首決定。1940年代在華北農村實施的調查發(fā)現,村民們認為,“沒有會首在場的商議是無效的”,“縣里的征發(fā)命令只由會首商談”。對于會首們決定的事項,村民“即使有意見也不說”,對于會首的決定,村民們認為,“只有笨蛋才會說,聰明人保持沉默”。
其二,與日本村落活動中的全員性參加不同,在中國村落活動中,村民參加與否是個人自由。例如20世紀40年代,河北省沙井村(現屬北京市)每年的元宵節(jié)、觀音生日、釋迦生日、關帝生日和土地爺生日,村中都要舉行儀式,燒香拜佛之后一起吃飯,稱之“辦五會”。辦五會時有香頭、散戶的區(qū)別,香頭比散戶所出會費要多。對于這項活動,參加與否完全由個人決定,任何人都可成為香頭。村民們認為香頭可以更多地得到神的護佑,但是香頭“只是為自己家祈愿”,“沒有對散戶施舍的意義”,即使一起吃飯也“沒有特別的意義”。可見,“辦五會”并沒有增進村民親近感、為村落全體利益共同祈愿的意思。與此相關的,中國村落的共同行動也相對稀少,華北村落屬旱作農業(yè),生產互助少,農戶間的合作多是個別的、季節(jié)性的,且合作伙伴每年也多有變化。
其三,日本村落中的家族制度很嚴格,由長男繼承的直系家族是村落的基本構成單位,家族內部的本家、分家,親家、子家區(qū)別嚴格。相比起來,中國村落中的家族制度并不嚴格,家族內部約束力也非常薄弱,幾世同堂的大家族只是一種理想,分家是必然的。著名中國法律史學家、東京大學教授滋賀秀三就說,在中國,“家并不是一個獨立的機構,這不過是個人之間以親族關系——基于同一男性血緣關系的同宗、同類的關系為契機而連接的集合體”。
其四,在日本,村落神社是村落全體的守護神。正如清水三男所說,“神不但是土地的神,更是村民集團的神,“村人精神生活以及政治經濟生活的中心在神社”。而在中國,村落信仰雖然普遍,但屬于復數信仰,并且信仰自由。村民多為了個人利益而去燒香許愿。每年的廟會組織者并不固定,如果想當挑頭者眾多,則多由抽簽決定。
其五,中國村落的界限也與日本村落不同,沒有明確的境界。由于土地經常買賣,土地所有者在村落間交叉,外來戶也可以遷入。在華北村落的一些習俗中并沒有對外村人的專門限制。許多晚清村落建有土墻,但這只是為了安全防衛(wèi),有的村落只有地主家建起土樓,只是防備自家安全 。與此不同的是,日本村落常以“道普請”(修路) 、“溝浚”(修渠)活動使本村與外村界限明顯區(qū)別開來。“道切”(斷道)則是更為突出的民俗(在村落的邊界處拉起草繩以防止外界“災禍”進入本村),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