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幕賓又稱幕友,是明清時期官署中協(xié)助主官處理政務的辦事人員。幕賓既非官,也非吏,可以說是當時官場上的“編外人員”,相當于古代地方首長的秘書團隊。盡管被排除在官僚體系之外,但這一行當在當時卻具有不可替代的現實意義,是對基層官僚體系的必要補充。
我們通常所說的“師爺”,實際上是“幕賓”的俗稱。所謂“臨民者曰官,佐治者曰幕”,幕賓又稱幕友,是明清時期官署中協(xié)助主官處理政務的辦事人員。幕賓既非官,也非吏,可以說是當時官場上的“編外人員”。按今天的眼光來看,這些“入幕之賓”相當于古代地方首長的秘書團隊。只不過,現代的秘書都具有一定的公職和級別,而幕賓并不在體制之內。
幕府之制古已有之。戰(zhàn)國時期,“幕府”一詞就已出現。秦漢時期,郡縣長官通過“辟署”的方式自行配置僚屬。此后,幕府之制在古代官場長期存在,并隨著歷代地方官自主權的消長而不斷發(fā)展演變。到了清代,不僅幕府的類型變得多樣,人員構成也變得更為復雜,除了幕賓,還有“幕客”“幕僚”等稱謂。“幕客”多為具有某種特長的文人志士,如軍營幕府中有精通方術、謀略的幕客,藝文幕府中有擅于修志、著書的幕客,專管河漕事務的官員則會聘任治河、幫漕的專家。許多著名學者如戴震、章學誠、洪亮吉等,都曾在幕府中供職。“幕僚”則是指自身帶有官職或官銜,通過“留用”“奏調”等途徑在幕府中協(xié)理事務的官員,以晚清時期最為典型。著名的洋務大臣李鴻章,就曾入曾國藩幕,最后飛黃騰達。雖然都是協(xié)助主官處理事務,但幕客與幕僚的地位卻明顯高于幕賓,三者不能混為一談。
“拗七拗八,一枝刀筆,一張利嘴;到處認同鄉(xiāng),東也戤半個月,西也戤半個月;一言以蔽之曰:八面玲瓏剔透。”這首流傳于紹興一帶的俚詞,生動地反映了“師爺”群體在歷史上給人留下的印象:能言巧辯、文辭犀利、夤緣奔走、左右逢源。那么,在真實的歷史中,師爺的形象又是如何,是否真如俚詞中形容得那般奸猾?他們在政治舞臺上扮演過什么樣的角色?在官僚體系中又發(fā)揮著怎樣的作用呢?
“上佐天子、以治民事”,專業(yè)化的“職人”
清代地方官員以科舉出身為主流,間有依靠軍功、捐納等途徑入仕者。他們或許博古通今、落筆成章,但一朝為官,對實際工作中的政務處理卻無法很快上手。加上地方州縣事務繁雜,且具有極強的專業(yè)性,涉及吏、戶、禮、兵、刑、工各個領域,僅憑州縣長官及其佐貳,很難面面俱到,應對周全。因此,雇用經過專業(yè)“幕學”訓練的師爺入府協(xié)理,就成了一個便利的選擇。據黃六鴻《福惠全書》記載:“州縣事繁,錢谷、刑名、書啟自須助理之人。若地當沖劇,錢糧比較、詞訟審理、輿夫往來迎送,非長才肆應,勢難兼顧,幕友又須酌量事之繁簡而增減其人。”不但闡明了雇用幕賓的必要性,還表明主官可依據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雇用人數,體現了雇用幕賓的靈活性。
黃六鴻將幕賓的職能歸納為“刑名”“錢谷”“書啟”三項。乾隆時期著名師爺汪輝祖的記載則更為詳盡,在三項之外又添了“掛號”“征比”兩項。各項職能中,以“刑名”“錢谷”兩項為大宗。“刑名”處理與司法有關的事務,包括各類訴訟案件的受理、審駁、判決。師爺不僅要擬定這一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公文,還要協(xié)助主官分析案情,參與、甚至操縱最終判決,因此刑名師爺需要熟諳法律條文及司法流程。“錢谷”是處理有關錢糧征輸的各項事宜。這個工作絕不僅僅是按照《賦役全書》中的規(guī)定征收稅款那么簡單,而是要根據朝廷增加、減免賦稅的命令,隨之調整本地的征稅任務,并擬定相關的文書上報朝廷。在古代,一地的錢糧征收情況與官員的考成直接掛鉤,從某種程度上說,錢谷師爺的好壞甚至能夠影響主官的進仕之路。“書啟”雖非大宗,但在日常政務中也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此項幕席需要師爺為主官撰寫各類應酬往來的書函,比如逢年過節(jié)、婚喪嫁娶時互相致敬問候的信件。因為要與上司、同寅、鄉(xiāng)紳進行交流,對格式規(guī)范和文字優(yōu)劣就有極高的要求??婆e出身的主官雖有文采,卻未必了解官場交際的“潛規(guī)則”,此時就需要專業(yè)的師爺代勞。除此之外,汪輝祖提到的“掛號”是負責整理公文、督催公務的,“征比”則是指錢糧征收過程中直接向百姓征稅的一環(huán),是錢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有時也由專人負責。
事實上,幕賓的職能遠遠不止于此,還有“硃墨”“帳房”“閱卷”等諸多名目。只不過術業(yè)有專攻,師爺們都有自己擅長的一個或幾個工種。在政務繁忙的州縣,往往需要幾個師爺分工合作,才能使日常行政正常運轉,正因為如此,能夠身兼數職的師爺便成了職場上的寵兒。在日本,人們將擁有精湛技藝的傳統(tǒng)手工藝人,或是掌握某種尖端技術的專業(yè)人士稱作“職人”。如此看來,幕賓也算是古代官場上的“職人”了。
盡管被排除在官僚體系之外,但師爺這一行當在當時卻具有不可替代的現實意義,是對基層官僚體系的必要補充。這類“職人”不僅為地方官處理日常政務打開了方便之門,也為困滯科場的落魄書生提供了一條謀求生計的道路。清人韓振在《幕友論》中將師爺稱為“上佐天子、以治民事,而其跡不見者”,是對這一群體的高度概括。汪輝祖亦曾言:“今之吏治三種人為之,官擁虛名而已。三種人者,幕賓、書吏、長隨也。”通過他游幕三十余年的經驗之談,足以看出師爺群體在實際行政過程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