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經濟社會公平度在11個地市中排在末位。比較分析結果顯示,該市分配公平度在11個地市中位于中等水平(位列第6),但底線公平度和機會公平度排名靠后(分別位列第9和第10)。通過進一步分析底線公平度和機會公平度下的四個二級指標,我們發(fā)現,上饒市低保人數占總人數比重偏高,城鄉(xiāng)居民消費水平差距偏大,這都導致了該市底線公平度得分的偏低;而該市中高等教育完成率偏低(在11個地市中墊底)則導致了機會公平度得分的偏低。為此,對于上饒市,采取多種措施促進貧困人口脫貧、縮小城鄉(xiāng)居民消費水平的差距,以及進一步提高中高等教育完成率,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公平度的三個重點。
可能產生的誤差說明
各地市所處的發(fā)展階段不同。測評結果可能和人們對江西省各地市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的直觀印象存在略微的偏差,不乏幾個經濟水平相對靠前的地市,在測評結果中排名相對靠后。我們認為,這主要是由各地市處于不同的發(fā)展階段所造成的。例如,按照經濟學中的經典“U”型曲線,隨著一個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水平的不斷提升、人均生產總值的不斷提高,該地區(qū)的經濟社會公平度很有可能經歷一個先下降、再上升的過程,因此對于處在不同發(fā)展階段的地市,相互之間在經濟社會公平度方面并不完全具有絕對的可比性。而且,盡管我們在測評過程中進行的回歸分析結果顯示,11地市經濟社會公平度與經濟發(fā)展水平的關系在總體上很可能已經處于U型曲線的后半段,但這只是一個總體的評價,其中難免會存在一些地市盡管當前人均GDP水平已經較高,但仍處于U型曲線前半段的可能性。因為在現實中,使不同地市的經濟社會公平度經過拐點的人均GDP水平,會因各地市的實際發(fā)展情況和各方面條件等的不同而存在差異。
數據可得性帶來的限制。在七個二級指標的指標數據選取方面,主要是以數據的可獲取性為導向的,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指標數據對于指標的準確反映水平,因此測評得到的結果與各地市的實際情況存在略微偏差在所難免。
更為深入的實地調研有助于對測評結果進行補充和修正。除了數據的可得性會給指標體系的構建和指標數據的選擇帶來限制之外,現實中處于不同發(fā)展階段的各地市,有其自身不同的發(fā)展特色、發(fā)展重點和難點,因此評價地市經濟社會公平度的指標體系應盡量避免千篇一律。在本次測評的基礎上,若能就相關問題在11地市廣泛開展實地調研,不僅有利于準確把握各地市所處的實際發(fā)展階段,而且有助于根據各地市發(fā)展重點等,針對不同地市設計不同的指標權重,進而對測評的結果進行修正和補充。
如若可以獲取更為詳實的各地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數據,將能夠在構建地市經濟社會公平度影響因素的計量模型之基礎上,從實證的層面更深一步地探索究竟還有哪些經濟社會發(fā)展方面的因素,會促進或限制江西省11地市經濟社會公平度的提升。
(執(zhí)筆:董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