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黨對你的培養(yǎng),是家族的光榮,你要爭氣,起碼不能拿人家的錢、不能拿人家的東西。”這是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金俊杰的父親,在他擔任象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時的忠告。(11月20日中國青年網(wǎng))
多年之后,金俊杰在懺悔書中寫道:“如果當時能記住父親的這句話,守住底線,絕不會有今天。”此時,金俊杰才想起了父親的忠告,顯然為時已晚。人生沒有彩排,即使他現(xiàn)在腸子都悔青了,也無法彌補曾經(jīng)犯下的過錯,也改變不了鐵窗度日的事實。
當年,父親對金俊杰做人、做事、做干部的忠告,無論是經(jīng)驗之談也好,還是旁敲側(cè)擊也罷,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金俊杰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并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再次用慘痛的代價證明:一個追求“錢途”的干部,注定不會有什么好下場。而這,在金俊杰忘記父親忠告的那一刻,就應該能預料到的結(jié)果。
遺憾的是,金俊杰把父親的話當成了耳旁風,玩起了“臺上講廉、臺下收錢”的把戲。隨著年齡增長,他的人生坐標逐漸偏移,由追求前途向追求“錢途”蛻化。在這種心理支配下,金俊杰是能多撈一點就多撈一點,交友也是以利相交以權(quán)相交。拿人家的錢和東西,一旦利盡權(quán)失,離露出狐貍尾巴也就不遠了。
就目前來講,錢仍是每個人的生活必需品。如此語境下,要求干部視金錢如糞土,既不現(xiàn)實也太苛刻。一個底線是,君子愛財要取之有道。否則,抱著“不撈白不撈”的心態(tài)從政,把當官和發(fā)財劃上等號,當貪婪碰到誘惑,當權(quán)力撞見利益,那些失去定力的人,必然會成為被“圍獵”的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過:當官發(fā)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fā)財,發(fā)財就不要當官。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當下,作為領(lǐng)導干部尤須銘記于心。常修為官之德,常補理想之鈣,自覺厘清當官與發(fā)財?shù)年P(guān)系,主動劃清前途和錢途的界限,堅持人民賦予的權(quán)力真正為人民謀福利,既是為官一任的職責也是安身立命的保障。
智者,以別人的慘痛教訓警示自己;愚者,以自己的沉重代價喚醒別人。在面對金錢誘惑時,筆者希望各級領(lǐng)導干部都能做那個智者。從金俊杰身上汲取教訓,莫被“錢途”引入了歧途,莫因“錢途”葬送了前途。要知道,別看你現(xiàn)在撈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等到那個時候,無論怎么后悔,也休想換回已經(jīng)失去的幸福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