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對于公車腐敗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秉政者對于官轎的整頓缺乏長效機制,多因人廢制。在明代政治制度架構中,御史、給事中等科道官是行政機構官員的重要制衡力量,皇帝透過言官這一群體對管理機構進行監(jiān)督。但是諷刺的是,都御史、監(jiān)察御史常常成為公車腐敗的高發(fā)人群,他們挾朝官之威巡視各地,地方官對于他們強索官轎夫役等行為莫敢不從。另一方面,明中期以后,皇帝多庸懦,法網疏闊,對于公車的集中整治常常無疾而終。萬歷初年,張居正整頓吏治,推行改革,一時國政大有改觀,在公車領域改變也非常明顯。但是,張居正對于車政的整肅,只是恢復舊有制度而已,并未建立起有效的機制來使公車的合法使用常態(tài)化。而且,張居正作為首輔,在嚴格限制官員使用公車的同時,并未將自身列入其內。其回鄉(xiāng)奔喪之時,所乘大轎須三十二人抬,內設臥室及客室,且有兩名小僮侍奉在側,規(guī)模之大,前所未聞。外則有眾多隨從、護衛(wèi)、儀仗,隊伍浩蕩,所過之地,有司飭令驛傳,整修道路,加固橋梁,經一千余里,“五步一井,以清行塵,十步一廬,以備茶灶”,沿途“守臣率長跪,撫按大吏越界迎送,身為前驅”。上行下效,頹風難轉。迨張居正死后,“輦下肩輿紛紜載道”,公車腐敗進一步加劇,在一定程度上拖垮了明王朝。
第三,明朝中期社會風氣由簡樸轉向奢華也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車腐敗。隨著生產的恢復,經濟的發(fā)展,明代中期以后,商品經濟日益走向繁榮。社會風氣,尤其是人們的消費觀念,也逐漸從明初的簡樸節(jié)儉,轉變?yōu)槊髦衅诤蟮母傁嗌萑A侈靡。民眾物質生活日益豐富,不但勢豪之家都備有轎子,商業(yè)性質的雇轎亦大量出現。據《五雜俎》所載,萬歷年間,“京師衣食于此者殆萬余人”,因而即使是引車賣漿之徒,只要有錢,也能雇轎出行。晚明時期,乘轎出行成為時尚,競奢之風席卷整個社會。在如此社會氛圍中,再出臺禁令來約束官員,讓他們徒步或者乘馬、驢出行,使用簡樸寒酸的公車,無異于一紙空文。
(作者為南開大學歷史學院研究員、博導;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博士生陳文博對本文亦有貢獻)
【參考文獻】
①[清]張廷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
②《明實錄》,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
責編/潘麗莉 美編/宋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