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伶繪
神奈川縣茅崎車站附近的無人售貨菜攤,攤位上標示了蔬菜價格,顧客一般都會自覺將錢放入籃筐內(nèi)。
本報記者 賈文婷攝
有道是,“言不信者行不果”,其實,行不果者也應“罰必嚴”。社會上屢禁不絕的各種失信行為,讓人不斷追問:對付“老賴”咋就那么難?一些國家在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記錄發(fā)展和信息征集共享的過程中,通過保護守信之人,讓“老賴”寸步難行,對我們或許有所啟發(fā)
德國
破產(chǎn)六年后欠債將歸零
本報駐德國記者管克江
德國人看重誠信,但不誠信的例子也不少見。處理辦法是“先禮后兵”,嚴格執(zhí)法也不忘人情。從下面三個小故事可見一斑。
第一個小故事是坐地鐵逃票。德國地鐵站是不設閘的,需要靠乘客自覺買票。但有專門人員隨機抽查,一旦查到逃票就會處以數(shù)十倍判罰。目前,柏林公交城區(qū)單程票價格為2.8歐元,逃票罰款金額為60歐元。
值得注意的是,“逃票”在德國不算違規(guī),而屬于刑事罪。以柏林為例,每年被抓逃票的人有數(shù)十萬,每次罰款時都會記下身份證件號碼。通常,偶爾逃票者繳納罰款即可,柏林運輸公司無權將記錄交給信用登記機構Schufa。但如果乘客短期內(nèi)多次被抓逃票,后果會很嚴重——他會被認為有意欺詐,從而被告上刑事法庭,嚴重者將被判刑,留下人生污點。對于拒絕繳納罰款者,柏林運輸公司將事務交給討債公司打理。如果依舊無法解決,欠債人將被捕入獄。德國納稅人對此牢騷很大,因為一個囚犯一天的預算是133歐元。
第二個小故事是,德國人偏好現(xiàn)金,不愛信用卡。據(jù)統(tǒng)計,德國人錢包里平均裝有123歐元的現(xiàn)金,幾乎是法國人或澳大利亞人的兩倍。德國80%以上的交易用現(xiàn)金完成,而在英國,60%的交易使用信用卡。
德國人不愛欠債來源于對惡性通貨膨脹的慘痛回憶。在魏瑪共和國時期,物價飆升上天,一片面包價格4280億馬克,1000克黃油需要花6萬億馬克。二戰(zhàn)之后,德國再次發(fā)生了惡性通脹。也有分析認為,德國人對債務的厭恨根植于心。在德語里,“債務”一詞來源于“罪惡”。使用現(xiàn)金可以很好地控制支出。
盡管如此,德國人的欠債情況還是很嚴重。據(jù)統(tǒng)計,德國大約有660萬人收不抵支,其中有一半人人均欠債3.3萬歐元,可能終生無法“翻身”。
第三個小故事和還債有關。
法蘭克福有一位帶兩個孩子的單身母親,向35位債主舉債4萬歐元。自己無力償還,債主又不愿大幅減免,她就向法庭申請了個人破產(chǎn)。根據(jù)法庭判決,破產(chǎn)6年內(nèi)是她的限制行為期。為保證她和家庭破產(chǎn)后的基本生活,這期間月凈收入在1560歐元以內(nèi)可歸個人所有,超出部分的50%將用于還債。如果她買彩票中大獎或者有其他一次性收入,這筆錢也不必用于還債。破產(chǎn)期間,她將不得有奢侈性消費,出行不能坐飛機頭等艙或火車頭等座。
不過,6年以后,她的負債將歸零,她在個人征信系統(tǒng)中的不良記錄將被消除。德國豪埃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志遠對本報記者表示,德國的這個法律重在保護民眾,讓他們即使負債累累也能過上基本有尊嚴的生活,并給予“重新做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