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亮曬權力、公示權力清單是簡政放權,推行政務公開的有效措施。發(fā)布權力清單給政府權力劃定邊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不僅在于限制公權力濫用、遏制腐敗,還在于規(guī)范權力督責政府,讓官員盡職盡責,方便問責監(jiān)督,以提高行政效率,塑造高效廉潔的政府形象和權力運行模式。
【關鍵詞】權力責任清單 政務公開 問責監(jiān)督
【中圖分類號】D630.9 【文獻標識碼】A
以公示權力清單落實簡政放權
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到深化改革時,曾提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并強調(diào),“打鐵還需自身硬”。真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是如何推行的呢?
四年多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方面,下大決心強力肅貪反腐,適時頒布“八項規(guī)定”,從嚴治黨,從嚴治軍,從嚴治吏,將改革的“手術刀”揮向自身。連續(xù)揪出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郭伯雄、蘇榮等“大老虎”,且“老虎” “蒼蠅”一起打,對腐敗分子“零容忍”,查處了一些貪官,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老百姓對此拍手稱快。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簡政放權,對政府各部門的權力及其運作以法規(guī)形式予以規(guī)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自2013年以來,多次宣布取消和下放政府行政審批事項,其數(shù)目累計已達千余件。2015年3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一線管理機構的權職,作進一步規(guī)范,要求公示權力清單,以使權責分明,提高行政效率,便利民眾監(jiān)督。
亮曬權力、公示權力清單的做法,來自基層政府部門的紀檢監(jiān)察實踐,是反腐倡廉的需要,也是督察政府行政的好辦法,是簡政放權推行政務公開的有效措施。通過對某些地方政府部門亮曬權力的經(jīng)驗總結,中央政府發(fā)文件向各地方政府工作部門推廣,以公示權力清單來落實簡政放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權力清單包括職權目錄和權力行使流程,要羅列權力的名稱、行使主體,解釋權力合法性依據(jù),及其行使條件、期限、行使程序、監(jiān)督方法等。通過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為社會民眾提供更好的公共產(chǎn)品和優(yōu)質(zhì)服務。
在電子政務盛行且日益發(fā)達的現(xiàn)在,將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的職責、權力一條一條地詳細羅列,明確界定公共權力的運行程序和行使邊界,亮出其運行程序、環(huán)節(jié)、期限等,以列表清單形式公示給社會與群眾,是規(guī)范政府權力,防止官員濫權設租尋租、以權謀私,方便社會公眾監(jiān)督,便利上級進行行政考核的好辦法。權力清單可讓公民清晰地知道,政府應該提供哪些管理和服務,怎樣提供這些管理和服務,從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真正明確主人與公仆的關系。建立陽光政府和信用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
以權力清單完善考評問責機制
按照中央簡政放權改革的精神,凡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diào)節(jié)的經(jīng)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政府要放權瘦身,行政要公開透明有效率。在中央《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發(fā)布后,一年多來各省市地方政府部門爭相曬出各自的權力清單,有些政府部門不但將其行政權力實施主體、依據(jù)、對象等條例公示,而且將其服務管理收費的依據(jù)和標準,辦事流程、期限、服務監(jiān)督電話等,也一一向社會公開,方便了民眾,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公布的權力清單,雖五彩繽紛,卻存在著劃分權力的標準不統(tǒng)一,制度推行流程不統(tǒng)一,清單格式規(guī)范不統(tǒng)一,覆蓋的行政機關的層級不統(tǒng)一,公示渠道不統(tǒng)一等問題,這勢必影響權力清單公示的實效。又由于宣傳力度欠佳,相當多民眾和民企不了解界定權力的意義,不知道其主管政府部門有網(wǎng)上服務廚窗可問責查詢;還有些單位留了一手,該公開的事權不公示,故弄虛言泛泛塗肆一些官話套話,使權力清單公示流于形式。
發(fā)布權力清單給政府權力劃定邊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不僅在于限制公權力濫用、遏制腐敗,還在于規(guī)范權力、督責政府,讓官員盡職盡責,方便問責監(jiān)督,以提高行政效率。公示權力責任清單,就是要方便群眾找到政府責任主管,最好是責任到人,遇事有人管,凡事不推諉,建立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政府。
然而在持續(xù)高壓反腐態(tài)勢下,個別干部因長期習慣于“當官做老爺”,習慣于“得實惠”“撈好處”,對于日益扎緊的制度籠子不太適應,于是甩攤子、不干事,矛盾不處理、經(jīng)濟上不去,使政府機關空轉(zhuǎn)。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說:“當前干部隊伍也存在種種復雜情況,一個突出問題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積極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為官不為’”,并指出有“不能為” “不想為”“不敢為”三種情況,總體來講就是推卸責任。
針對“為官不為”現(xiàn)象,習近平總書記強調(diào),要健全完善考核評價和激勵制度,把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與督查結果銜接,以問責追責機制祛除“不作為”病灶,從嚴治吏,務使官員履職盡責。權力責任清單公示操作性強,可對公權力責任人實行全覆蓋,讓掌權者無遁于形,直面公眾感知權力的重量。公示權力責任清單,對完善干部考核考評制度,效用極大,是一項實實在在的行政改革,各級政府各工作部門都應認真對待,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主義,各級人大也應適時立法,使權力清單制度改革能切實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以權力責任清單重塑政府形象
公示權力責任清單,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其意義并不僅限于政府行政,對于政治體制改革,重塑政府形象和權力運行模式,也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大力推行精簡機構,包括近年來的“大部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機關仍存在冗員散官,不干實事的副職,如“副局級調(diào)研員”等,其中不乏有吃空餉的官員。官場人浮于事,不僅使政府效率低下,而且成為各種腐敗現(xiàn)象的淵藪,對此上下都感頭痛。但真要動刀清除,卻又異常困難,因涉及既得利益,凡裁冗就遭拼命抵抗,自古以來就如此,是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
然而,暗箱操作搞小伎倆的宮廷政治已是昨日黃花,推行陽光政治信息政府,是當今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的既定目標。陽光政府不留死角,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權力清單制度如果能進一步規(guī)范,不僅有職有權的部門和官員公示,無職權的眾多副職也要公示。凡機關公職人員都毫無例外地公示權力責任清單,讓老百姓都知道。權力清單既為責任清單,就要既涉事也涉人,既要公示部門權力事項,也要公示機關人員編制,不虛設一位,競爭上崗,不超編、不吃空餉,凡事有人負責,凡權有人擔當,有獎有懲,能者上位。
以權力責任清單公示來裁除冗員,將居官不為、無事無權無崗的冗散人員,置于眾目睽睽之下亮曬。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chǎn)黨黨內(nèi)監(jiān)督條例》,為加強和規(guī)范黨內(nèi)監(jiān)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對黨員干部提出了高要求。動用社會力量清理冗官這塊難啃的“硬骨頭”,是一個立竿見影的好辦法,居官不為即面臨裁減,除基本工資基本生活費外,崗位津貼一概取消。如果進一步再確立公務人員財產(chǎn)公示制度,建章立規(guī)動真格,對不履行職責的貪腐冗散官員痛下重拳,治標又治本,我國政府行政必然會出現(xiàn)根本性好轉(zhuǎn)。
(作者為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導)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
責編/孫娜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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