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或停擺或改變,四六級考試已成“雞肋”
今年是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從歷史角度看,它的誕生和實施,體現(xiàn)了社會和各高校對大學英語課程的重視,對于推動中國英語教學和提高大學生英語水平,無疑起到了歷史性貢獻??梢赃@樣說,如果沒有當初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就沒有今天的大學英語和大學英語教師的地位。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過去這些年,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推行,給我國外語教學帶來的弊病也是有目共睹的。伴隨它的實施而帶來的“應試教學”和“高分低能”,困擾了一代大學英語教學的健康發(fā)展,也影響了一代大學生用英語開展專業(yè)學習能力的培養(yǎng),甚至成為一代人的“痛苦回憶”。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作為全國性教學考試沒有理論依據(jù)
1987年公布的關于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綱》,曾明確提出,“考試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學生是否達到教學大綱所確定的各項目標”。而當時的國家教委在批準實施的通知中強調,“國家教委將對結束四、六級學習的學生進行統(tǒng)一的標準考試”,考試成績是“我委今后檢查大學英語教學質量的依據(jù)”。
從今天來看,正是這一“全國性統(tǒng)考”的定位,引發(fā)了上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初的全國性的大學英語課程“應試教學”。道理很簡單,任何一種教學考試只能是基于校本的,不可能是全國統(tǒng)一性的。用根據(jù)北大、清華、上海交大、復旦、中科大和西安交大6所大學的84%學生能夠通過考試的標準來建立全國高校學生的及格線常模合理嗎?
全國3000多所高校,且不說辦學方向不同,各地各校新生入學水平差異很大,怎么能夠要求他們在兩年內(nèi)完成大學英語后都達到統(tǒng)一的水平呢?讓清華、北大、復旦的學生和在西藏、貴州等中西部地區(qū)讀大學的同一屆學生,用同一張難度的卷子來進行測試,是缺乏理論依據(jù)的。而更荒謬的是,各校的四級考試通過率竟然還被作為評估大學英語教學質量乃至整個高校辦學質量的依據(jù)。這樣一來,其結果必然是“成績和畢業(yè)掛鉤”“以考帶教,題海戰(zhàn)術、沖擊了正常英語教學甚至學生的專業(yè)學習,忽視了學生語言實際應用能力”,乃至發(fā)展到今天,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已成為大學生不斷“刷分”的游戲和主管部門棄之可惜的“雞肋”。
社會化考試是基于用人單位需求和市場化運作的
為了擺脫全國性教學考試定位帶來的問題,最近幾年,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做了不少改革。比如,提高考試難度、允許部分考生無需學習大學英語課程就能參加考試等。但是,華為、聯(lián)想、寶潔等大型的民企和外企在員工招聘中都已經(jīng)不認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我國香港地區(qū)的高校也不再把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作為研究生入學的外語要求。這說明,其從教學考試向社會化水平考試轉型的嘗試是失敗的。
畢竟,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化水平考試”,須滿足幾個條件:
第一,考試的內(nèi)容和難度的設計,必須基于對用人單位的英語需求分析,為特定社會需求服務。比如,雅思、托??荚嚲褪歉鶕?jù)北美高校學習所需要的英語能力而設計的;托業(yè)考試是按照跨國企業(yè)職場英語需求設計的。而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設計目標是對大學生完成四個或六個級別的大學英語課程學習后達到的英語水平的評估,因此其內(nèi)容和難度設計都是封閉式的、是基于課程教學大綱的。
第二,社會化考試的報考是個人行為,學生參不參加考試由自己決定;參加考試后,成績也只能報給考生本人,不得報給學校。但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則是把學生成績同時報給學校教務處,實際上為各校實行成績與畢業(yè)證書掛鉤提供了基礎。
第三,社會化考試的運轉是市場化的,考試不用通過各省教育部門和各個學校教務部門來實施和組織,一句話,不是通過行政手段實施的。那么,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能做到這一點嗎?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既要“享受”行政性教學考試帶來的壟斷性地位和考生生源穩(wěn)定等好處,又想享受社會考試帶來的社會認可度,這實際上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