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論壇網(wǎng)2月27日訊 2019年2月25日,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對“1.22”專案的被告人王某某、鄒某、李某等24人以涉嫌組織、領(lǐng)導(dǎo)、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等9個罪名,向長沙縣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該案系湖南省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首例“套路貸”涉黑案件。
圖為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訴前聽取辯護人意見
經(jīng)查明,2015年以來,被告人王某某、鄒某、李某相互勾結(jié),共同出資成立賓盛寄賣行和寶悅公司,進行非法放貸討債活動。該組織通過“套路貸”、非法催收、插手民間糾紛等方式聚斂財物和獲取經(jīng)濟利益壯大經(jīng)濟實力,并發(fā)展、吸收和雇傭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壯大勢力,維持、擴大犯罪組織和謀取行業(yè)壟斷地位;同時非法獲取公民行蹤信息,為上門催收債務(wù)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方便。該組織實施搶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利300余萬元,不僅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quán)益,也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
該案自立案偵查以來,長沙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dǎo)偵查取證。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迅速成立專案組審查辦理“1·22”案。通過補充偵查,對相關(guān)人員、犯罪行為進行了追訴,邀請“1·22”案辯護人召開意見聽取會,聽取律師意見。
(長沙縣人民檢察院 張琴 唐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