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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演變邏輯與經驗啟示

摘 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優(yōu)越性,又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發(fā)展水平相適應,是黨和人民的偉大創(chuàng)造”。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發(fā)展歷程,可以看出這一“偉大創(chuàng)造”來之不易。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僅體現了社會主義性質和發(fā)展方向,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和創(chuàng)造力,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

關鍵詞:基本經濟制度 社會主義經濟 單一公有制

【中圖分類號】F12 【文獻標識碼】A

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我國實行的是五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1957年到1978年,轉變?yōu)閷嵭袉我还兄茷榛A的經濟制度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1978年改革開放以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形成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的本質特征逐漸清晰,并最終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前期探索

1921年中國共產黨誕生,義無反顧地肩負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創(chuàng)立并不斷完善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在全國迅速建立起來。其特征是: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國營經濟為領導;計劃與市場相結合,政府通過調控市場發(fā)揮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實行“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xiāng)互助、內外交流”的“四面八方”經濟政策;實行靈活多樣的國家資本主義形式;充分發(fā)揮農民發(fā)展個體經濟與互助合作的積極性。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激發(fā)了全社會的生產活力,促進了國民經濟的恢復,為大規(guī)模的社會主義建設打下了良好基礎。

中國共產黨革命和建設目標是實現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只是一種過渡性質的經濟形態(tài)。1956年底,中國基本完成了對農業(yè)、手工業(yè)和資本主義工商業(yè)的社會主義改造,五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隨之終結,建立起蘇聯模式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其特征是“社會主義經濟=公有制+計劃經濟+按勞分配”。在1978年之前,個體私營經濟幾乎絕跡,公有制工商企業(yè)一統天下,人民公社集體經濟覆蓋鄉(xiāng)村,基本上只剩下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兩種公有制成分。[1]在單一公有制基礎上,中國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這種集權型的計劃經濟,以全民所有制經濟和集體所有制經濟為微觀基礎,以中央計劃制度、高度集中統一的財政預算、實物平衡及統購統銷為基本的資源配置方式,以行政等級制度和命令手段為經濟運行的組織保證。[2]

1957年到1978年實行的單一公有制經濟制度,對啟動與推進中國工業(yè)化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經濟的發(fā)展。在資源配置方面,計劃經濟體制排斥市場機制,價格信號失靈,政府以行政手段配置資源,容易忽視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方面物資經常短缺,另一方面又造成浪費的情況。在經濟管理方面,長官意志、官僚作風嚴重,企業(yè)微觀效率低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使生產隊成為行政機構附屬物,喪失獨立自主的經營權利,傷害農民積極性,農業(yè)生產長期徘徊不前。在分配方面,過分強調平均主義,挫傷了勞動者的積極性,導致生產效率低下。由此可見,單一公有制的經濟制度脫離了中國國情,束縛了生產力的發(fā)展。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形成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確立了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中國經濟建設迎來了新的發(fā)展局面。農村普遍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解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紛紛涌現,國民經濟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格局。商品經濟快速發(fā)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qū)先富起來。經濟領域的新變化大大超越了傳統社會主義理論,帶來了關于社會主義的新思考。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中國正處于社會主義什么階段?只有正確認識所處的歷史階段,才能確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

1979年3月,鄧小平同志發(fā)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指出“中國式的現代化,必須從中國的特點出發(fā)”。1979年9月,葉劍英同志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0周年大會上提出:“社會主義制度還處在幼年時期”,“在我國實現現代化,必然要有一個由初級到高級的過程。”這孕育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概念和基本思想。

1981年6月,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第一次明確指出“盡管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還是處于初級的階段,但是毫無疑問,我國已經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3]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報告指出:“我國的社會主義社會現在還處在初級發(fā)展階段,物質文明還不發(fā)達。”[4]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基本形成。

1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報告比較系統地論述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我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是泛指任何國家進入社會主義都會經歷的起始階段,而是特指我國在生產力落后、商品經濟不發(fā)達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必然要經歷的特定階段。我國從五十年代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到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基本實現,至少需要上百年時間,都屬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此外,黨的十三大報告還揭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矛盾和根本任務,提出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

此后,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始終強調經濟建設要立足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并指出“全黨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牢牢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成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依據與實踐根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正是由于中國共產黨確立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為探索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奠定了理論基石。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的確立

改革開放后,個體私營經濟、外資經濟、股份合作制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fā)展,打破了單一公有制經濟一統天下的格局。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肯定了中國經濟體制的新變化,提出“在很長時期內需要多種經濟形式的同時并存”,“在農村和城市,都要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guī)定的范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fā)展,作為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

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認識又有了新的突破。會議一致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指出,非公有制經濟具有公有制經濟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實行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的方針,堅持發(fā)展多種經濟形式和多種經營方式”。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探索從而有了更為充分的理論依據和政策措施。

1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正式確立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創(chuàng)新了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黨的十三大報告提出,“除了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以外,還應發(fā)展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聯合建立的公有制企業(yè),以及各地區(qū)、部門、企業(yè)互相參股等形式的公有制企業(yè)”;股份制形式“是社會主義企業(yè)財產的一種組織方式”。這些論斷大大豐富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涵。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又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有制結構理論作了更全面的概括,提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主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為補充,多種經濟成分長期共同發(fā)展,不同經濟成分還可以自愿實行多種形式的聯合經營”。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審議并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其中特別提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國家和集體所有的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yōu)勢,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及其對經濟發(fā)展的主導作用等方面”,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等等。這些理論進一步推動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形成和發(fā)展。

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確定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報告明確指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這一制度的確立,是由社會主義性質和初級階段國情決定的:第一,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堅持公有制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第二,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需要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發(fā)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第三, 一切符合‘三個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用來為社會主義服務。”報告中還提出,公有制經濟不僅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公有制實現形式可以而且應當多樣化;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1999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被寫入《憲法》,即“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至此,歷經滄桑,適用于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得以正式確立。此后,黨中央也不斷對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地位作出進一步強調。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基本經濟制度的地位作了新的解釋,強調:“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并進一步明確和突出了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地位,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新要求。2019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則再次強調,必須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把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升為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組成部分,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系列舉措表明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理論得到了更進一步深化,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歷史經驗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探索建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過程中,留下了許多寶貴的經驗。

第一,探索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路程雖然歷經曲折,但不斷創(chuàng)新、與時俱進,適應了時代的需要。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建立符合我國實際的先進社會制度”。中國共產黨創(chuàng)立了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并在新中國成立后的短短三年內迅速恢復了國民經濟;建立了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初步形成了獨立、完整的工業(yè)體系與國民經濟體系;開創(chuàng)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取得了經濟建設的輝煌成就。

第二,建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必須立足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中國在探索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中,曾經因為對所處的發(fā)展階段的錯誤判斷,犯過急躁冒進的錯誤。比如,在進行社會主義三大改造時,出現了“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過于簡單劃一”的問題;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體制時存在“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等問題;在計劃經濟時期過分強調建立單一公有制,排斥市場機制。由此可見,脫離基本國情的經濟制度,行之不遠。只有正確認識到中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才能認清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實質,中國的經濟發(fā)展才會走上高速增長的軌道。

第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新中國成立初期實行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較好地解決了政府計劃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問題,迅速完成了恢復國民經濟的任務。傳統計劃經濟時期,由于排斥市場,經濟發(fā)展經常出現巨大波動。改革開放后,逐漸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了經濟的長期高速增長。歷史經驗說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必須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大政方針。中國探索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歷史證明,追求單一公有制經濟制度不符合中國國情,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結構才有活力,二者不可偏廢。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旗幟鮮明地提出,“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fā)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fā)展”。這即是“兩個毫不動搖”方針,并得到了長久地貫徹。

2005年2月,國務院發(fā)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了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發(fā)展所面臨現實問題的一系列措施。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都一再強調,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大政方針。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又一次強調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

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fā)展公有制經濟,就是不走私有化之路。以公有制為主體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條件,是全球化背景下實現自主發(fā)展的重要保障。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fā)展,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民營經濟在經濟發(fā)展中能夠發(fā)揮積極作用。“兩個毫不動搖”大政方針是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艱辛探索過程中總結出的科學經驗,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保障,也是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定海神針”。

【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現代經濟史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注釋

[1]劉仲藜主編:《奠基——新中國經濟五十年》,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9年,第323頁。

[2]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改革開放三十年:從歷史走向未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8頁。

[3] 《中共中央關于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53頁。

[4] 《全面開創(chuàng)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3頁。

責編:臧雪文 / 司文君

責任編輯:賀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