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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時代性、民族性和實踐性簡析

摘 要:把握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時代性、民族性和實踐性,是全面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在新時代,國家治理現代化是在近代以來中國現代化探索實踐基礎上的時代性推進和提升,具有顯著的“時代性”;國家治理現代化不是簡單搬用西方治理理論或善治目標,而必須突顯中國社會主義性質和中華民族特色,具有顯著的“民族性”;國家治理現代化也不只是一種理念、理想或理論,而是具有堅實基礎、強烈動因、明確目標和清晰路徑的偉大實踐,具有顯著的“實踐性”。

關鍵詞:國家治理現代化 時代性 民族性 實踐性

【中圖分類號】D61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和總體目標。這一總體目標與“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兩個階段的戰(zhàn)略安排同步,表明國家治理現代化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前提和保障。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同于中國過去的現代化目標,也不能照搬西方的“善治”標準,對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探討也不能只停留在理論層面,必須作用于實踐。因此,研究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時代性、民族性和實踐性,對全面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時代性”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新時代”是我國發(fā)展新的歷史方位,也蘊涵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任務和新目標: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二是在世界上高高舉起科學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三是為世界發(fā)展和人類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圍繞上述任務和目標進行了積極探索,在理論上形成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實踐上積極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更加堅定自信。其中,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提出,既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和優(yōu)勢,也表明了中國的現代化進程進入到了新階段、提升到了新高度。

近代西方列強用武力打開中國大門,使中國在受到西方列強壓迫時也被動接觸西方的工業(yè)文明和思想觀念,這也是中國現代化的邏輯起點。中國的現代化進程既是“救亡”的過程,也是“啟蒙”的過程,同時還是“發(fā)展”的過程。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和新中國成立初期,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大多把現代化理解為“工業(yè)化”,這也表明了工業(yè)化是現代化的前提和核心。1945年4月,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中說:“沒有工業(yè),便沒有鞏固的國防,便沒有人民的福利,便沒有國家的富強。”中國共產黨在1953年提出了“一化三改”的過渡時期總路線,其主體就是“一化”,即“工業(yè)化”。1964年,周恩來總理在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正式把“現代化”表述為“全面實現農業(yè)、工業(yè)、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簡稱“四個現代化”。相對于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和新中國成立初期對現代化的理解,其內涵要豐富得多,除了工業(yè)現代化之外,還包括農業(yè)、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對于現代化的理解日益全面,不僅限于生產力的發(fā)展,還包括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調整,甚至包括管理方式、活動方式和思想方式的變革;不僅限于“四個現代化”,還包括政治和文化的現代化,即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這一時期,中國共產黨進一步明確了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和步驟。1982年,黨的十二大正式提出到20世紀末使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并分兩步走實現到20世紀末國民生產總值翻兩番的目標。鄧小平曾指出,“這個小康社會,叫做中國式的現代化”。1987年,黨的十三大報告明確指出,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要堅持黨在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并制定了“三步走”的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1992年,黨的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定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黨的十五大指出,“到建黨一百年時,使國民經濟更加發(fā)展,各項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紀中葉建國一百年時,基本實現現代化,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這是“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雛形。黨的十六大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位一體”納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黨的十七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黨的十八大進一步提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tài)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任務,極大地豐富了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內涵。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并制定了三步走的戰(zhàn)略規(guī)劃。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中國現代化的最新表達,體現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對國家制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最新要求。

縱觀近代以來中國的現代化歷程,有三個顯著趨勢:其一,關于現代化范式的轉換。現代化不只有西方的一種模式,不等同于“西化”或“資本主義化”,中國現代化也不只是簡單的對西方“沖擊”的“回應”,而是從中國的國情出發(fā),在廣泛吸收借鑒世界各國現代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探索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之路。其二,關于現代化內涵的拓展。現代化不再只是片面的“工業(yè)化”或“四個現代化”,而是“全面現代化”,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等各領域的現代化,也包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各層次的現代化,還包括國家制度、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其三,關于研究現代化的目標取向的改變。不再只是學習和借鑒西方國家現代化的理論和經驗,也開始注重對中國現代化道路的概括和總結,注重研究中國現代化的世界意義。概括來說,上述三個趨勢反映了中國現代化的“時代性”轉化,而國家治理現代化正是這一“時代性”的集中體現。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民族性”

“國家治理”是一個具有濃郁中國氣息的概念。雖然上世紀90年代以來“治理”概念被廣泛運用,但“國家治理”(英文為state governance、country governance或者national governance)的說法并不多見。在諸多的治理評估體系中,僅有英國國際發(fā)展部2006年為了實施國家援助計劃提出了國家治理分析(Country Governance Analysis)[1]的評價手段,但這也是站在主權國家之外居高臨下地對貧困國家的治理狀況進行評估。漢語“國家治理”概念是從傳統(tǒng)中國的“治理”展開的。“治理”一詞最早見于《荀子·君道》:“明分職,序事業(yè),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則公道達而私門塞矣,公義明而私事息矣。”當代較早把“治理”與“國家”聯系起來的文獻是張靜惠于1995年12月在《北京政協(xié)》發(fā)表了一篇文章《治理國家貴在嚴——新加坡見聞》。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出“依法治國”方略之后,“治理國家”的表述便頻繁出現,主題基本上都是圍繞“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展開的。2001年1月,江澤民同志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提出“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之后,有關“法治”與“德治”的討論使“治理國家”成為學術界廣泛關注的熱點話題。由于西方治理理論強調“法治”,于是中國的“治理國家”概念便成功與西方治理理論嫁接起來,現代意義上的“國家治理”概念便應運而生。從此之后直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國家治理”基本停留在學術層面,而且是政治學、公共管理學領域。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國家治理”便上升到國家戰(zhàn)略和政治層面,而且在治國理政各個領域被廣泛運用直至當前。

當然,中國語境下的“國家治理”之“治理”既不同于傳統(tǒng)中國的“治理”,也不同于西方的“governance”,而是包括古今中外各種積極因素在內的“治國理政”。

西方現代治理理論是在上個世紀后期興起的。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銀行率先使用了“治理”(governance)、“善治”(good governance)等概念,并組建專門團隊研發(fā)治理評估體系,并對世界各國治理水平進行評估并發(fā)布報告?;谑澜玢y行的高度重視及其世界影響力,很快引起了學界的普遍重視,并不斷賦予“治理”以新的內涵,治理理論也被廣泛運用于除政治學以外的其他領域,而且很快流行起來成為一門“顯學”。西方治理理論的核心觀點主要有:管理主體從傳統(tǒng)一元主體向多元主體轉變;政府職能從傳統(tǒng)的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由強制、對抗走向協(xié)商、合作;要求政府更加突出其透明性、責任性、回應性及有效性等特征。[2]

當治理理論被廣泛運用于實踐之后,治理評估就應運而生。治理評估的標準被稱為“善治”。何謂“善治”呢?不同評估主體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1992年世界銀行在《治理與發(fā)展》的報告中首次提出了公共部門管理、問責、法制、信息透明的善治標準。[3]此外,聯合國開發(fā)計劃署、歐盟委員會以及一些發(fā)達國家為了便于對外投資或提升內部治理,也提出了各自的“善治”標準,包括民主、人權、法治、問責、回應、參與、透明、開放、公平、廉潔、效能、可持續(xù)發(fā)展等多個維度。由于治理評估具有批判現實和引領未來的功能,也逐步被一些非西方國家學習和借鑒。

西方治理理論被引入中國的標志性的事件是2001年6月15日,中國行政管理學院、北京行政管理學會和北京行政學院聯合舉辦“治理理論與中國行政改革”研討會,與會學者圍繞治理的概念界定、思想體系以及對我國政治與行政發(fā)展的借鑒意義等問題進行了探討。俞可平在這個會上作了題為《作為一種新政治分析框架的治理和善治理論》的發(fā)言,不僅介紹了西方主要治理學者及其觀點,還闡釋了“善治”的內涵,即:“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善治的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活動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一種新穎關系,是兩者的最佳狀態(tài)。”[4]他認為,善治包括六個要素:合法性(legitimacy)、透明性(transparency)、責任性(accountability)、法治(rule of law)、回應(responsiveness)、有效(effectiveness)?;谏浦卫碚?,2009年俞可平團隊出版了《國家治理評估——中國與世界》一書,系統(tǒng)梳理了世界上較有影響的各種治理評估體系,并提出了“中國治理評估框架”,之后年度性地出版《中國治理評論》輯刊,成為中國治理研究領域最有影響力的成果。在此期間,一大批有影響力的學者加入到治理研究領域,也提出了各種治理評估體系,例如包國憲提出的“中國公共治理績效評估指標體系”,胡稅根、陳彪提出的“治理評估通用指標”,何增科提出的“中國善治指數評估體系框架”,臧雷振和張一凡提出的“治理創(chuàng)新評估體系”等。

概括來說,許多中國學者所依據的“善治”標準都是直接從西方“拿來”,雖然其中含有某些屬于“人類共同價值”(人類價值 Human Values)的因素可以為我所用,但總體來說,無論是“治理”還是“善治”本身就蘊含著西方新自由主義的價值觀,強調“小政府大社會”“多元主體”“多中心主義”“絕對人權與絕對民主”“徹底私有化、完全市場化、絕對自由化”等。王紹光曾指出,“在過去二三十年,許多熱衷治理研究的國內外學者都認為,公共管理已經發(fā)生了‘范式轉換’(paradigm shift)”,即“從‘政府’(government)轉為‘治理’(governance)”[5]。他們主張,“第一,政府不應該是影響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唯一角色;第二,權力應該更廣泛地分布,從政府單極分散到許許多多個獨立的、非政府的權力中心;第三,市場優(yōu)于政府,凡是市場能辦的事情就應依靠市場,市場是優(yōu)先選擇。一言以蔽之,所謂范式轉換,說到底就是要改變國家的角色。”[6]以至于“中國學者廣泛認為,治理就是無需政府的公共管理”[7]。顯然,西方的“治理”和“善治”理論所蘊含的新自由主義的價值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價值體系是不一致的,因此我們必須結合中國的歷史傳統(tǒng)和現實國情,辯證看待、批判吸取西方治理理論的合理因素,探討體現“民族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理論與實踐。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治國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我們思想上必須十分明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絕不是西方化、資本主義化!”因此,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一方面要廣泛吸收人類文明的積極成果,但另一方面也要保持自身的“民族性”。

第一,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出發(fā)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zhí)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第二,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以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為根本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中國共產黨是國家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保證。東西南北中,黨政軍民學,黨是領導一切的。”

第三,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價值引領。國家治理現代化體現在目標上,就是要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現代化強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體現在過程中,就是要構建體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制度和治理體系;國家治理現代化體現在主體上,就是要培養(yǎng)人民愛國、敬業(yè)、誠信、友善的品格。

第四,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堅持人民性,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因此,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增進和改善民生。

當然,國家治理現代化在秉持其“民族性”的同時,還必須保持開放的心態(tài),一方面要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堅決破除一切制約發(fā)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的障礙,構建系統(tǒng)完備、科學規(guī)范、運行有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另一方面要堅持對外開放,廣泛借鑒和吸收人類文明的積極成果,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踐性”

“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只是一個理念、理想或理論,而是具有堅實基礎、強烈動因、明確路線和目標的偉大實踐。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就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行動綱領。

第一,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有堅實的實踐基礎。自近代以來,中國人民為實現民族獨立和國家富強進行了艱辛探索,實現了從站起來到富起來、再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以來,為共產主義事業(yè)已奮斗了近100年,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被高高舉起;新中國成立以來,經過七十多年的建設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fā)展和社會長期穩(wěn)定的奇跡,成為發(fā)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的典范。實踐證明,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結合起來,不斷推進理論創(chuàng)新,不斷豐富和發(fā)展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奠定了理論基礎;中國在堅持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堅持改革開放,不斷推進制度創(chuàng)新,構建了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yōu)越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和治理體系,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奠定了制度基礎;中華民族近代以來的現代化探索,從救亡與啟蒙到獨立和發(fā)展,從跟上西方國家的現代化步伐到與西方國家并行且開始引領人類現代化,成功開創(chuàng)了發(fā)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的道路,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奠定了實踐基礎。

第二,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有強烈的實踐動因。首先,國家治理現代化核心是制度現代化,制度現代化是建設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從“工業(yè)化”到“四個現代化”,再到全面現代化,這是一個在理論和實踐上不斷推進和逐級提升的過程。制度問題是根本性、戰(zhàn)略性問題。早在1986年鄧小平就指出:“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xù)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發(fā)展,阻礙四個現代化的實現。”相對于“四個現代化”而言,國家治理現代化將是一場深刻的制度變革和治理變革,也是更具根本意義上的現代化和更加全面的現代化。其次,制度優(yōu)勢是一個國家最大的優(yōu)勢,制度競爭是國家間最根本的競爭。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要充分展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優(yōu)越性,就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再次,制度現代化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制度保障。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近代以來中國共產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孜孜以求的夢想,新中國成立七十多年來的建設和發(fā)展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然而,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面對各種風險、挑戰(zhàn)和不確定性,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要強有力的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來保障。

第三,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有明確的路線和目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命題,并將其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之一。“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是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改革開放的“新階段”和“再出發(fā)”,新一輪改革更多面對的是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制度問題,不再是“摸著石頭過河”,更強調頂層設計,更強調系統(tǒng)性、整體性和協(xié)同性。因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涉及15個領域的336項改革舉措。黨的十九大之后,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進一步加快。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涉及8個方面60余個機構改革方案。如今,從中央到地方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基本完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進一步成熟定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時間表和路線圖,即:“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yōu)越性充分展現。”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還就加強黨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領導提出了具體要求。

概括而言,準確把握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時代性、民族性和實踐性,是全面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必須以新時代為立足點,放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偉大目標;必須在廣泛借鑒世界各國治理理論和經驗的時候,充分結合中國的實際,突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社會主義本質和中國特色;必須結合國家治理偉大實踐開展國家治理理論研究,切忌從理論到理論的空談。

【本文作者為華中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華中智庫副院長、國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語境下的國家治理綜合評估體系研究”(15BKS064)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大數據驅動地方治理現代化綜合研究”(19ZDA113)的研究成果;華中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李想、田秀華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1]俞可平:《國家治理評估——中國與世界》,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9年,第262頁。

[2]王春、典燕:《治理理論及國內外實踐綜述》,《學理論》,2013年第9期,第127頁。

[3]World Bank,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Washington,D.C.:World Bank,1992。

[4]俞可平:《作為一種新政治分析框架的治理和善治理論》,《新視野》,2001年第5期,第35頁。

[5]王紹光:《治理研究:正本清源》,《開放時代》,2018年第2期,第161頁。

[6]王紹光:《治理研究:正本清源》,《開放時代》,2018年第2期,第162頁。

[7]Yu Keping,“Toward an Incremental Democracy and Governance:Chinese Theories and Assessment Criteria,”New Political Science,Vol.24,No.2(2002),pp.195-196。

責編:周素麗 / 蔡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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